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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第29期) 2019年 第11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95    评论:0
导读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豆制品等18类食品49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79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和豆制品等18类食品49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79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超范围、超限量添使用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和生物毒素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霍城县赛曼蔬菜店销售的、标称沙湾县大泉乡阿义兰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阿义兰鸡精调味品,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二)阿克苏市腾达商行销售的、标称新疆伊犁双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伊犁,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三)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亿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玛纳斯县本福酒厂生产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四)阜康市滋泥泉子镇亿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新疆伊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烧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二、超范围、超限量添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地窝堡乡城北大道3707号新联市场D-96号的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九十六号调料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新疆昌吉市恒丰食品厂生产的老抽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二)博乐市溢祥商行销售的、标称新疆金古海尔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海尔香蕉味营养饼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三)库车阿布都沙拉木伊合拉斯超市销售的、标称沙雅县雅升将蜂蜜产供销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白桑葚罐头和杏子罐头,分别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四)阿勒泰市新丹顶鹤商行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野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宁夏枸杞,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五)博湖县丰华批零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阿婆香酱醋厂生产的料酒,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六)焉耆县艾合麦提阿布都热合曼商店销售的、标称伊犁牙生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牙生江番茄酱,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七)霍城县赛曼蔬菜店销售的、标称沙湾县大泉乡阿义兰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阿义兰鸡精调味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八)巴州大唐盛龙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博湖县红多多蕃茄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番茄酱罐头,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九)伊宁县安昌菊超市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新湘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辣,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十)精河县城镇宏昌便利店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新湘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十一)阜康市众和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市中大佳瑞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白杏干和新疆红枸杞,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问题
 
  博乐市百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百丰便利超市销售的、标称米东区羊毛工镇舍菲尔回族人家调味品加工厂生产的火锅底料,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四、生物毒素问题
 
  阜康市众和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市中大佳瑞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巴旦木,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五、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商场销售的、标称新疆哎呦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联酋椰枣,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二)阿克苏金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天山区种牛场世强调味品加工厂生产的红薯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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