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青龙路店销售的“黑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黑鱼”,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3435008,检验结论: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规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19年08月22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9年09月27日,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青龙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黑鱼”共计10公斤,已全部售完。“黑鱼”供应商为重庆柯豪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单价为22元/公斤,销售价为27.6元/公斤,涉案产品货值金额276元,取得违法所得56元。
(三)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超市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该超市已主动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不合格产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目前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正在召回过程中。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青龙路店立即对不合格食品原因开展自查,问题原因正在调查过程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