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6号),涉及我省1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猫(网店)销售的野山花蜜(波美度≥42o)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贵儒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花蜜(波美度≥42o),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