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7类食品共395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样品中,合格样品38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中:糕点不合格样品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乳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大商吉林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镇市沟帮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落锅鸡(700g、沟帮子商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二)吉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诚信食品有限公司(外商独资)生产的三明治(淀粉肠)(400克、诚信+誠+图形商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三)延吉市物尔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大连九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羊奶(250ml/盒、九羊商标),蛋白质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大连九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大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延吉市金氏金刚山辣白菜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金时子民俗食品有限公司九台分公司生产的糯米糕(冰打糕)(冷加工)(60g/袋、金时子商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五)延吉市东大门紫菜饭屋销售的打糕条(散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六)吉林市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沈阳永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永膳牛板筋(60克/袋、永膳及图形商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七)蛟河市新月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春莲酱菜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豆麦香酱油(2.20L/桶、豆麦香及图形商标),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生产企业属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环节属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