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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四项举措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8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626    评论:0
导读

春节临近,为切实增强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用农产品经营规范化水平,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多举并措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把好进入餐桌前的最后一道关口。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春节临近,为切实增强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用农产品经营规范化水平,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多举并措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把好进入餐桌前的最后一道关口。

  一是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全面对农贸市场内肉禽类、水产经营户、蔬菜类等重点经营户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辖区重点经营户进行日常监管,完善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引导农贸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入场销售者的审核管理,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督促入场销售者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用农产品,主动了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源头信息,并索取保存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是规范主体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宣传,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场内巡查,发现存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实施进货查验、信息记录和自查制度,不得采购、贮存和销售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不得在采购的食用农产品运输、贮存、销售及鲜活水产品暂养过程中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畜禽水产品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以《食用农产品风险项目清单》为重点,结合辖区食用农产品流通和消费特点,进一步加大畜禽肉类、水产品等风险隐患排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对监管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以及其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予以依法查处。涉及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四是提升监督抽检批次。2019年,周王市场监管所快检室和溪口农贸市场快检室以检测新鲜果蔬、猪肉、牛羊肉、水产品等散装食品为主,共快速检测7850批次食品,涉及项目有肉制品是否含瘦肉精,水产类是否含孔雀石绿、氯霉素,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是否超标,暂未发现农残超标产品。在市场醒目位置悬挂市场管理制度,每天对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信息进行公示。(通讯员 周王市场监管所)
 
关键词: 食用农产品,监管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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