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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9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86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蜂产品等12大类食品共593批次样品,发现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蜂产品、调味品等共17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蜂产品等12大类食品共593批次样品,发现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蜂产品、调味品等共17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12大类食品共593批次样品。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0批次,合格199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83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8批次;保健食品70批次,合格70批次;蜂产品56批次,合格55批次,不合格1批次;速冻食品39批次,合格39批次;调味品30批次,合格29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23批次,合格21批次,不合格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2批次,合格22批次;罐头21批次,合格21批次;饼干19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16批次,合格15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14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龙南县蔡房键水站销售的,标称龙南县竹源山泉水厂生产的竹源山泉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永新县赣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赣新六化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安福县彭小慧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武功山泉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武功山泉天然高山珍贵矿泉水,界限指标-偏硅酸、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江西逸泉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逸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南昌市青山湖区渝味轩川菜馆销售的,标称南昌三友餐具集中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餐饮具(盘、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由龙南县泉宝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龙南县玉竹甘泉饮用水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竹甘泉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由江西嘉百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上高县华侨蜂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8、由江西易堂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易堂源纯净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9、由大余县赣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0、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地方家常菜销售的,标称南昌三友餐具集中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餐饮具(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1、由龙南县康馨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龙南县绿湖山泉饮用水厂生产的绿湖山泉饮用天然山泉水(自涌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安远县何嘉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法式面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江西小毛台红高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小毛台红高粱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安远县何嘉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法式面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悦美购精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皇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酱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由南昌市东湖鸿环旺中旺超市销售的本地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其它污染问题

  由宜春元博山茶油科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山茶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并通报本省当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环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产品控制和原因排查;督促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同时下架相关商品等手段控制风险。目前,已对部分相关违法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19年12月25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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