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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元旦春节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0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48    评论:0
导读

为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舒心,吃得放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肉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5类食品427批次样品进行专项抽检,发现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品质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为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舒心,吃得放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肉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5类食品427批次样品进行专项抽检,发现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品质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成都市、攀枝花市、广元市、宜宾市、广安市、巴中市、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责令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品质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宜宾市翠屏区德烨农贸市场鲜肉区舒代永摊位销售的“广味香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泸定县泸沣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盈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烘炒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郫都区茜茜炒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成都宏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胡豆瓣”,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一)攀枝花市仁和区攀冰冷鲜精致超市销售的“腊猪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安市广安区天素豆腐摊销售的“卤豆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宜宾市翠屏区德烨农贸市场鲜肉区舒代永摊位销售的“广味香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广元市农产品交易中心健明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东伊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淇淋果味软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巴中市恩阳区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通江县合鑫圆食品厂生产的“小香葱猪肉水饺”,检出沙门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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