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明水县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三新”“四抓”,着力强化监管举措、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舌尖上的安全,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谋部局,强化领导组织落实和动员发动
该局高度重视“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专题向明水县委、县政府进行主要领导汇报,明水县政府召开了市场监管、公安、教育、农业农村等13个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制定下发了明水县《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迅速启动“食安龙江百日行动”。
抓重点,强化酒类小作坊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勾兑散白酒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行为。同时,根据近期误饮“甲醇”事件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严重损害等问题,集中在餐饮场所开展了散装白酒和甲醇等助燃剂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散装白酒经营管理,推行甲醇等助燃剂染色、色标等警示手段,严防发生误饮引发人身伤亡事件发生。
出重拳,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源头治理
全面检查明水县21家中小学校园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小经营,根据经营户的台账,摸清销货商的信息,严把进货源头质量关;重点检查“五毛食品”“辣条”等相关的油炸小食品、面制品、膨化食品,逐户排查销售的“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对台账不齐全、索证索票不及时的,要求限期索票;对发现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的,当场没收并依法做出处理,杜绝问题食品上架销售。
清隐患,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
制定并下发《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成立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做好部门联查联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含小食杂店、小餐馆)、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中交易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将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类、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五毛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作为重点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查处无证照食品经营、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五无”食品,超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重宣传,强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在明水县广播电视台和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开辟《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专栏,向监管系统内部、食品行业和社会广泛宣传;通过电视台,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企业液晶显示屏字幕进行公益宣传;利用出租车流动字幕和大型活动户外条幅进行标语口号宣传;通过发放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材料进行普法知识宣传,印制《食品经营承诺书》,在乡镇、村屯明显位置张贴《致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的一封信》;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农村食品违法行为,提高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截至目前,共排查食品生产经营业户351家,没收过期、变质、“三无”食品200余袋,取缔黑加工4户,查处案件13起,罚款7.5万元;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次,科普宣传2次,专题报道5次。该局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保持高压态势,紧盯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努力营造明水县食品安全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