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市面上的减肥药层出不穷,使得一些人也瞄准了这一市场空间,打起了歪主意。1月14日,杭州市滨江法院,便公开宣判了一起售卖“有毒”减肥药的案件。
胡某某是一名“95”后女生。2018年3月,胡某某以低价购买未经批准生产的散装绿色减肥胶囊,然后自行包装后在网上以598元每盒的价格进行销售。同年3月24日至25日,被害人小姚、小孙等17人购买了这一有害减肥食品。胡某某从交易中共获利9838元。
此外,胡某某还伙同他人,故意销毁9000粒左右的减肥胶囊以毁灭证据。经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鉴定,胡某某销售的绿色胶囊内,检出了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胡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因侵害众多不特定对象的健康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胡某某将面临获利价款9838元十倍的民事惩罚性赔偿金,即人民币98380元。同时胡某某还要在全国性公开媒体上刊登声明,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