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3号〕,涉及辽宁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辽宁省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际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莲子藕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1.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辽宁省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购进、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动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企业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施。产生不合格食品的原因正在排查中。
2.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辽宁际丰食品有限公司实施了现场检查,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生产、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动对不合格产品实施召回。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企业做好相关风险防控措施。产生不合格食品的原因正在排查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