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我市流通、餐饮环节的元旦春节节前食品开展了专项抽样检验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流通、餐饮环节食品499批次,涉及流通、餐饮环节经营主体266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3322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酸价。
2.共抽检餐饮食品3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
3.共抽检粮食加工品80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
4.共抽检肉制品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0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保健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饼干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方便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蜂产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糕点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酒类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乳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水产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水果制品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速冻食品4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糖果制品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1.共抽检特殊膳食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饮料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3.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4。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食品的选购、存储、加工以及饮食提醒消费者:
(一)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
(二)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三)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四)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报。
附件:1. 抽检不合格信息
2. 抽检合格信息
3.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