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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2020年1号)》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26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414    评论:0
导读

春节已至,各类食品进入消费旺季,市民旅游及各种聚餐活动增多,值此,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饮食安全,谨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共同度过欢庆、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春节已至,各类食品进入消费旺季,市民旅游及各种聚餐活动增多,值此,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饮食安全,谨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共同度过欢庆、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一、广大市民应到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尽量选择量化等级为A级、B级的餐饮单位,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服务单位,不食野生动物、河豚鱼、野蘑菇;慎食烧卤熟食、荤凉菜、刺身等食物。
 
  二、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严把原料采购关,不得采购、经营来历不明、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辅料,不得采购、经营以野生动物为原料的菜式;严把食品加工烹调关,所有食品应确保其烧熟煮透、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严把餐具消毒关,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和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严把从业人员关,做好一线相关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严防带病上岗。同时,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单位应当量力而行,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供应,并按规定做好食品的留样工作。
 
  消费者一旦餐后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向当地卫生、疾控或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保存好消费发票、医院病历和化验单,以利调查处理。(供稿: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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