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集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鼓励市民举报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奖励。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大对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一号通告要求,广东全境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即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省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全省农副产品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广大社会群众如发现各类集贸市场、加工点、仓库、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场所非法收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予以奖励。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