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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味又贵又多病毒细菌,为何还是有人管不住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05    来源:中新网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72    评论:0
导读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里游的,就没有吃货们吃不到嘴里的,但“祸从口出”的后果就是疫情爆发。至2月3日,已20438人确诊新型肺炎、171329人在接受医学观察。……病例不断增加,我们该对野味说“不”了。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海里游的,就没有吃货们吃不到嘴里的,但“祸从口出”的后果就是疫情爆发。至2月3日,已20438人确诊新型肺炎、171329人在接受医学观察。……病例不断增加,我们该对野味说“不”了。
 
  “祸从口出”
 
  1月27日,中国疾控中心发布《2019新型冠状病毒态势进展和风险评估报告》,称病毒可能于2019年12月初经由华南海鲜批发市场某种野生动物外溢及其市场环境污染感染人。
 
  在此之前,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院士曾明确指出,导致此次肺炎疫情的新型冠状病毒较大可能是通过野生动物传到人的。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的最新研究也表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可能来源于蝙蝠。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17年前,非典疫情在中国爆发,后在广东牲禽市场上所销售的果子狸中发现了类似病毒。之后追根溯源,发现病毒来自云南的一种蝙蝠。
 
  有网友说:“凭一己之力封印了病毒千年,昼伏夜出,努力扮演一个孤独的潘多拉盒子,而且长得真的是一张死神脸,万万没想到……还是扛不住被吃……这生生世世的努力,终究还是错付了……”
 
  “不管是食用野生动物,还是人类对野生动物生存领地的侵蚀,这些都使得人类与动物的接触面大幅增加,给病毒从野生动物向人类的传播创造了条件。”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员石正丽说,研究人员做过统计,有超过70%的新发传染病来源于动物。
 
  野味怎么被送上餐桌的?
 
  在媒体报道的武汉华南海鲜市场价目表上,售卖的野味中包括了孔雀、大雁、鸵鸟、狐狸、鳄鱼等野生动物,甚至连果子狸都在售卖。下面还注明:活杀现宰、速冻冰鲜、送货上门、代办长途托运。
 
  这些野生动物是从哪来的?有分析指出,虽然国家规定二级保护动物可以人工养殖,但很多饲养成本远远大于售卖成本,例如孔雀、狐狸等,所以野味货源更多是非法收购。
 
  湖北省森林公安局公布的数字显示,2018年,湖北省全年累计侦办涉野生动物类刑事案件250起,查处行政案件494起,查获非法捕猎的野生动物16123只。
 
  2018年7月,江西省森林公安局破获了一起贩卖野生动物案,涉案动物17000余只,销售网络覆盖全国15个省份,经过专案组的调查,不少公职人员参与贩卖,非法开具运输证明,并利用职务便利,将大量野生动物非法发往全国各地。
 
  2019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破获“9.3非法收售贩运野生鸟类”特大案件,共抓获25名涉案人员,涉案地区跨黑龙江、湖北两省,大庆、武汉等6市县。
 
  野味吃货为何那么多?
 
  “吃鸡鸭鱼肉吃腻了,就想吃点新鲜玩意。”家住河南的张莉告诉记者,之前去某些农家乐餐馆,会有山鸡提供,有时会点来吃。至于是否担心被感染的问题?“其实在吃野味时,你不会想那么多,觉得只要煮熟了就能杀灭细菌、病毒。”张莉说。
 
  “所谓野味有营养,只是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的一种吹嘘。事实上,野生动物的营养价值并不高。”长沙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长周灿英曾表示,野生动物与人类共患的疾病有100多种,有些野生动物携带的寄生虫即使在零下15℃或100℃高温也不能被杀死或清除。跟风吃“野味”,很容易感染寄生虫和其他传染病。
 
  “之所以出现滥食野生动物,是因为人们的消费习惯和观念仍然没有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时代要求同步发展。一部分人抱着吃野味滋补的错误想法,还有猎奇性的消费、炫耀性的消费观念。”原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就曾表示。
 
  在“以形补形”的观念下,“人们吃猫肉不是因为吃猫很刺激,而是因为猫有精神,吃了有精神的动物,人便可以提振精神。吃蛇是为了强健身体。吃鹿鞭是为了增加雄风……” 美国作家何伟在《奇石》一书中这样描述。
 
  如何做才不让历史重现?
 
  新型肺炎疫情发生后,“取缔野味”行动正迎来新一轮的高潮。
 
  各大互联网平台纷纷宣传禁食野味,电商和外卖平台也已经下架相关产品。1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1月26日,三部门再次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林草局、药监局等十部委(局)联合召开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强调疫情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查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不得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及提供交易服务等。
 
  不过,网友希望:最好是能永久禁止,而不是疫情期间。
 
  在杜绝非法食用“野味”上,并不缺少法律法规。我国《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如《野生动物保护法》提出,禁止违法经营利用及食用野生动物。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还曾专门出台《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但公共健康安全这一块还存在空白。
 
  1月22日,中科院院士许智宏等19名院士学者联名呼吁,从源头管理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全面杜绝对野生动物的非法食用。由全国人大紧急修订《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公共健康安全的内容纳入到野生动物利用的条款中。
 
  希望野味不再出现,希望悲剧不再重现。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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