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天津讯 为确保节后食品企业复产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加强源头管控,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出《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食品企业复产严格实施“六个必须”“两项制度”“两项要求”等措施。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风险问题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确保在复产前对企业人员健康状况、生产场所环境卫生、设备的清洗消杀、原材料验证、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开展自查。自查发现疫情隐患和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处置并报告,不合格的绝不允许开工生产,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检查。
“六个必须”核心是加强疫情管控。一是全体员工上岗前必须测量体温;二是全体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三是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设施必须每日清洁消毒;四是产品出厂前必须做好必要防护;五是废弃物必须当日全部清除;六是必须合理安排班次,避免人员聚集。
“两项制度”是重点紧盯关键环节。一是严格执行风险报告制度,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生产条件、关键岗位人员发生变化或发现未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问题,应当针对上述问题填写风险问题报告单,并按规定的时限要求向辖区市场监管局报告。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处置,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企业切实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要查验食品原料,特别是动物源原料供货者提供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检疫标志,并做好记录,妥善保存。食品原料供货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的食品生产企业坚决不得采购。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实施出厂检验,产品检验不合格坚决不得出厂。
“两项要求”中心是确保合规守法。一是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禁止采购野生动物作为食品原料。二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商品价格要求,大米、面粉、食用油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