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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执法监督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07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98    评论:0
导读

为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湖南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制售假冒伪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典型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非常时期担起非常之责,关键时候尽到关键之力,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紧紧盯住口罩、消毒用品等重要疫情防控物资和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迅速行动,强化监管,重拳出击,敢于亮剑,严厉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案件,在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有力推动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有效震慑违法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现将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制售假冒伪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典型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案例一、长沙高桥大市场李某涉嫌销售假冒口罩案
 
  1月29日以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通过比对筛查、分析研判,发现多条线索指向长沙市高桥大市场某处涉嫌销售假冒某品牌一次性口罩。为此,迅速启动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天心区公安分局、天心区市场监管局、开福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执法调查,对问题口罩进行协查、送检。与此同时,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排查力度,清查上述假冒口罩。
 
  通过深挖彻查,公安机关在浏阳、高桥大市场、下河街等地,陆续控制涉嫌销售假冒产品的五级经销商,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刑拘4人、取保候审1人,扣押了一批涉案口罩及非法所得10余万元,涉案物品价值30余万元,捣毁了犯罪团伙在湖南境内的销售网络。据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从河南某地购进上述口罩62000个,购进价格为0.32元/个,通过张某某、梁某、谢某、叶某等人从中加价销售。李某、张某某、梁某、谢某均已被刑拘,叶某被取保候审,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二、长沙市高桥大市场何某涉嫌销售“三无”医用口罩案
 
  1月31日,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投诉,在长沙市雨花区高桥现代商贸城查获一批口罩,货值金额达7万余元。该产品外包装无中文标签,无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名称等相关信息,产品为白色一次性类似医用口罩。据当事人何某交代,1月26日通过微信转账22500元,以1.5元/个的价格购进这种口罩15000个,以2元/个的价格全部销售出去。后于1月30日,以2.3元/个的价格再次购进25400个,以2.5元/个的价格销售,截至查获当日,还有9000多个尚未对外销售。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涉嫌违法产品予以扣押,并对当事人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案例三、祁阳县羊角塘镇张某、黄某涉嫌非法网上经营野生动物案
 
  1月27日上午,据群众举报,祁阳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县二级林业部门及森林公安民警突击检查了位于祁阳县羊角塘镇复兴社区的一处非法网上经营野生动物窝点,现场查获河麂冻体10只、野猪冻体1头、竹鼠冻体10只、野兔冻体57只以及鸟类冻体17袋约200余羽,鳄鱼龟活体8只、草龟活体2只。涉案物品及当事人张某、黄某已被祁阳县森林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案例四、道县农贸市场刘某涉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
 
  1月27日,由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道县森林公安、道县林业局及道县电视台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该县农贸市场一家名为“道县刘运兴水产品经营店”的仓库内,查获大量活竹鼠、虎纹蛙及冷冻撬笼猪(音译)。其中,活竹鼠78公斤(含塑料桶),虎纹蛙50公斤,冷冻撬笼猪100公斤(34只),上述涉案物品已由森林公安和林业局依法进行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案例五、新邵县潘卫红卫生室销售未明码标价及“三无”口罩案
 
  根据举报, 1月29日,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酿溪镇资滨社区潘卫红卫生室销售的标识有“PM2.5”的口罩,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家厂名、无生产厂家地址、无生产日期、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的塑料袋包装口罩35个。经查,当事人累计销售这种“三无”口罩2176个,总金额为44985元。当事人销售的口罩未明码标价,均是口头上告诉消费者销售单价。当事人销售“三无”口罩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885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醴陵易某涉嫌销售不合格医用口罩案
 
  接群众举报,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和公安部门1月30日在武深高速与沪昆高速互通交汇处,查获一起涉嫌非法销售不合格医用口罩案,现场查获口罩84盒共计4200只(规格50只/每盒),该批口罩外包装均标识英文,无任何中文标识,无合格证(印),其中有16盒(800只)外包装显示生产日期为“200803”,有效期为“201303”,其余的包装盒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据当事人易某交代,其当天共购进174,200只这种“三无”口罩,其中170,000只已经通过早两天的微信联系通知买家、接货人,于1月30日上午九点左右,到醴陵市武深高速和沪昆高速互通处醴陵工业园区内进行交易并运走,剩下的4箱(4200只)是送货到醴陵市内进行交易时,被醴陵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的。在这之前还有过三次交易,涉及的数量、交易金额及流入地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案件七、慈利县某药店涉嫌销售“三无” 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1月29日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县人民医院附近的某药房正在销售的口罩外包装上未按要求标注中文产品信息,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当即扣押了该药房未及售出的“三无”口罩1550个,并在公安局机关配合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案追根溯源,查扣其上线待售的“三无”口罩216200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案例八、岳阳市君山区郭某涉嫌销售过期口罩案
 
  1月28日,岳阳市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良心堡所执法人员在开展疫情防控巡查时,发现该镇居民黄某对过路群众销售棉纱口罩,立即报告区局机关,联合展开调查,对该批口罩的来源、库存数量、销售数量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经查,黄某销售的口罩为棉纱口罩,标称生产日期为2003年,保质期两年,共销售490个,价格为0.5元-2元不等,销售金额310元。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目前,该局已对其库存的口罩查封,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案例九、邵阳市岳某等人涉嫌销售“三无”口罩案
 
  1月28日上午,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在东风路口停放的一辆越野车内有不同规格、款式的医用防护口罩8000余个,这些口罩均无包装、无中文标识,没有产地、生产厂家和生产原料等信息说明,也没有检验合格标志和进口产品注册证,属“三无”产品。经初步查证,该批产品系邵阳市某连锁药店员工岳某通过非法渠道购进,准备对外销售。目前,该案已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十、湘潭市经开区某药店涉嫌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注册商标口罩案
 
  1月29日,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本市经开区某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单位销售的3M9001自吸过滤式口罩,是来自私人渠道进货1500个,没有正规进货渠道,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产品的购进票据及相关资料。经过执法人员初步核查,该药店存在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注册商标的3M口罩570个进行了扣押。目前,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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