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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中千吨野生动物制品存巨大隐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0    来源:中国科学报    浏览次数:535    评论:0
导读

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公告,决定自当日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公告,决定自当日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随即便有专家指出,单纯封锁野生动物扩散和销售渠道还不够,当前禁售并存放在各地冷库的野生动物制品,可能成为病毒的“庇护所”,如果不经严格处理,疫情解除后重新投入市场将带来巨大隐患。

  对此,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科学考察委员会副主任周海翔表示,三部门联合发布暂时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是非常好的举措。

  但在他看来,有些问题依然令人担忧:现在禁售并存放在冷库的野生动物究竟该如何管理?全国各地有多少库存?疫情解除后这些野生动物会重新投入市场吗?这些动物中是否仍有潜在病毒,会不会再次导致传染事件?即便那时已有疫苗出现,会不会还存在其它病毒,病毒是否可能再次变异,杀个回马枪?

  此外,从华南海鲜市场检测结果来看,有33个样本存在新型冠状病毒核酸,这是否意味着这个野生动物集散地的上游与下游,都已经出现了病毒的扩散?

  一位匿名野生动物疫病专家同样对存放在各地冷库的野生动物制品感到担忧:“病毒怕热不怕冷,在冷藏冷冻条件下可以存活很长时间,因此储存野生动物制品的冷库尤其值得关注。”

  此外,他还指出,尽管病毒必须借助活细胞存活,但这并不意味着干制皮张等野生动物制品就一定安全,因为还可能有除病毒外的其他致病微生物,例如炭疽杆菌的芽孢就能在动物毛皮中长期存在。

  面对上述隐忧,国家随后的进一步动态令人欣慰。

  1月2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称:各级林草部门已开展紧急行动,全面清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坚决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可能向人类的传播途径。

  在周海翔看来,林草局表示将对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网络销售等各个环节开展全面排查,阻断疫源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和人的接触途径;对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野生动物的饲养繁育场所,实施严密的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这是非常及时的行动!

  “根据我多年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经验,保守估计全国至少有数千吨野生动物制品还保存在各地冷库里,其中一些库藏甚至非常隐蔽。”周海翔指出,考虑到目前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时限是疫情解除之时,不排除有人会选择藏匿一部分库存,留待交易恢复后重新投入市场。因此此次行动务必重视库存野生动物的清查、检疫和处理。

  对此,匿名野生动物疫病专家也表示,不管是库存的野生动物制品,还是被驯养繁殖的活体野生动物,不可能也不应该“一刀切”地销毁处理。“目前需要做的,是尽快调查这些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存量,进行溯源和追踪,搞清楚它们来自哪里,向何处去,开展严格的检疫检验筛查,对有携带致病微生物风险的,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该专家还指出,尽管“禁令”人人叫好,但显然还有尴尬之处:时限只到疫情解除。这或许是因为该举措与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矛盾,从而难以作更长时间的限定。

  周海翔告诉《中国科学报》,正如大家所热议的,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并不能有效遏制野生动物贸易。理论上,从业者需要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检疫许可证等证件,才能合法售卖野生动物。但事实上,一旦通过盗猎或其他不法渠道获得的野生动物流入拥有上述证件的人员手中,就被“洗”成了“合法”商品,在这种链条下,包括食用、药用、驯养繁殖甚至展出的野生动物,能否得到严格的检验检疫,都要打问号,这无疑给公共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周海翔还建议借此次行动之机,暂时吊销过往许可证,查清遗留问题,后续再对颁证者进行认真审核。

  “能否填补当前的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漏洞,严格执法、实现司法公正,关系到疫情解除、野生动物交易部分恢复后,我们能否不让悲剧重演!”匿名野生动物疫病专家警示道,当法律有空子可钻,就会有人“合法”地伤害人民群众。“千万别好了伤疤忘了疼!”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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