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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1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89    评论:0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猪肉及副产品,食用菌及其制品,蜜饯果脯,牛肉及副产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食品,淀粉及其制品,水产品,蛋及蛋制品,蔬菜,禽类及副产品,水果等13类食品8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5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猪肉及副产品,食用菌及其制品,蜜饯果脯,牛肉及副产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食品,淀粉及其制品,水产品,蛋及蛋制品,蔬菜,禽类及副产品,水果等13类食品8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5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猪肉及副产品9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菌及其制品86批次,全部合格;蜜饯果脯69批次,全部合格;牛肉及副产品34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30批次,全部合格;饼干12批次,全部合格;罐头食品12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其制品20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品10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蛋及蛋制品10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禽类及副产品4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3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北京康力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玉米淀粉,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康力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2.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物中心经营的鲜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3.供销一家(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顺义石门店经营的香蕉,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发现,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顺义石门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5.标称河北滦平华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宋家庄店经营的乌鸡,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河北滦平华都食品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批次乌鸡产品为涉嫌假冒生产,并被立案调查。
 
  6.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吴细珠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鲈鱼(淡水),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氧氟沙星均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7.北京元开鲜美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红皮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1.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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