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53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豆制品等4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兽药残留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15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昆明市官渡区祥和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昆明市友生酿造厂生产的料酒(调味料酒),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昆明苏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牛油火锅底料,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