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规范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行为,该局发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督促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哄抬物价,严禁借防控疫情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
告知书提出,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根据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复工时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证市场食品供应;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借防控疫情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严禁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做好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严禁采购野生动物、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的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对生产设备和场所制定有效的清洁消毒制度并严格执行,要求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应严格执行洗手、更衣、穿戴工作衣帽等卫生防护措施;对从业人员每天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的员工,立即停止其工作,提醒及时就诊等。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米、面、油等生活必需食品和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保持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疫情防控期间出现食品生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