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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4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68    评论:0
导读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部署,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7大类食品271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6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超标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7大类食品271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26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超标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超标问题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金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肉干(生产日期2019-7-4),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哈尔滨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哈药路店销售的冰鲜海鲈鱼(购进日期2019-8-25),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哈尔滨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志华店销售的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19-11-18),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市松北区果婆婆生鲜超市销售的豆芽(购进日期2019-11-19),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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