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2月25日电 2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一批涉嫌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案。
2月11日,兴化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位于该市戴南镇工农路的某餐饮店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经查,当事人餐饮店个体老板刘某近日购进6条滑鼠蛇、4条乌梢蛇并制成制品销售,截至案发时共销售滑鼠蛇制品1条、乌梢蛇制品2条,执法人员对店中库存的5条滑鼠蛇和2条乌梢蛇予以当场扣押。
2月3日,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金港镇农贸市场执法检查时,发现金港镇农贸市场某水产门市部疑似出售野生动物,现场共查获野生青蛙76只、重3.65公斤,售卖价格为25元/斤。执法人员当场对贩卖的野生青蛙进行查扣,后经自然资源部门初步认定,所查获的野生青蛙疑似黑斑侧褶蛙,属于禁止捕捉猎杀的野生动物。
2月4日,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区内某餐厅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餐厅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现场查获疑似“大雁”“野鸡”半成品,冷库内有疑似野生动物冻品21只。
1月29日,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第一集贸市场水产摊位经营户邱某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现场发现邱某正在宰杀王锦蛇,共计3条、4.29公斤。邱某现场不能提供上述王锦蛇的来源、检疫、购进等相关证明。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农(集)贸市场、宠物市场、花鸟市场、野味餐厅等野生动物交易比较集中的重点场所和地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发现的此类行为依法依规严查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