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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辽宁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7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717    评论:0
导读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将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五大行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五大活动”为主线,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新华网沈阳2月26日电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将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五大行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五大活动”为主线,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方案》明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制假售假惩处力度,关停一批无证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单位,扶持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建立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
 
  《方案》要求,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超市、食杂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明厨亮灶”+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和社会共治水平。开展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和完善从生产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体系。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到2020年底,全省将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40家,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100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1000家,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1500家,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100家。同时,还要公示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方案》同时提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禁农(集)贸市场、商超等场所销售活禽和违法违规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严禁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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