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多地仍破获多起猎杀野生动物案件,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
不过,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天(27日)下午召开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发布会,公安部、国家林草局、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已经表态,将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切实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野生动物从捕猎、出售、购买、运输、利用存在一条黑色产业链,有人认为这与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普遍太轻有关。对此,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柳学军表示,根据现行《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主要是依法打击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称《决定》)出台后,目前,公安部正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等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将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野生动物保护、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很多领域都与林草部门有关。发布会上,国家林草局动植物司副司长王维胜对记者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国家林草局实施了最为严格的野生动物管控系列措施。获悉专家评估竹鼠、獾等野生动物可能携带新冠病毒的信息后,及时要求全国各地对2800多家竹鼠、獾养殖机构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养殖动物的异常死亡或者疫病等情况。
同时,要求各地对所有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停止一切野生动物上市交易和运输等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猎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要求对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患病等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按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河北某野生动物养殖场。摄影/章轲河北某野生动物养殖场。摄影/章轲王维胜介绍,截至2月26日,全国各地林草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66000多人次,出动车辆97800多次,清理整治市场餐馆饭店等经营场所35万多处,检查人工繁育场所153000多处,办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690起,收缴非法工具2919件,收缴野生动物39000多只,收缴封存的野生动物制品1080多公斤。
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活动是诱发乱捕滥猎现象的最主要原因,它不仅危害野生动物的种群安全、生态安全,还成为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隐患。滥食和非法交易的现象屡禁不止原因是什么?对此,王维胜分析,极少数人抱有“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等不健康的饮食观念,缺乏保护意识和卫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惜高价追逐“野味”,助长了对野生动物的不正常需求。不法分子从违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中能够谋取暴利,有的盗猎团伙在鸟类迁飞季节网捕鸟类的不法收入可以达到几十万,甚至数十万,为此不惜铤而走险。
此外,我国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前,还有不少野生动物没有纳入到管理范围,成为执法工作的一大障碍。另一个因素是基层保护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很多自然保护区的巡护人员,人均看守面积达到数十平方公里,在山高林深、地形复杂的区域难以实现全方位的严防死守。市场执法过程中也常常面临野生动物识别鉴定、取证成本高等技术困难,制约了保护执法的效能。
王维胜告诉记者,针对上述情况,国家林草局已进行了专门研究,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从业机构,依法清理许可证件和文书,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的申请,严格规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审批行为。
同时,部署加强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推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调整进度,修订“三有”动物名录,完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标识管理等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梁艾福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先后检查经营场所460万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40万个次,督促下架或者删除、屏蔽相关的交易信息14万条,停业整顿市场和经营户1.1万家。同时,查办了一批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的案件,市场监管总局已经两次公开曝光了相关典型案例,对违法经营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对于公众目前最为疑惑的哪些野生动物能吃,哪些不能吃的问题,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表示,正在与国家林草局协商,本着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水产品供给安全的原则,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在新的目录出台之前,对于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目录》或《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将通过文件的形式尽快予以明确。
同时,已编纂完成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定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正按照人大《决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