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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699    评论:0
导读

农业农村部2月29日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 方案指出,根据疫情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非洲猪瘟疫情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中新网2月29日电 农业农村部2月29日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 方案指出,根据疫情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非洲猪瘟疫情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方案提到,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疫情时,由农业农村部向社会发布疫情预警。发生一般(Ⅳ 级)疫情时,农业农村部可授权相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发布疫情预警。
 
  方案还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生猪、野猪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相关报道: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的通知
 
关键词: 非洲猪瘟,疫情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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