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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产值龟鳖养殖业忙自救:求关注,送甲鱼上热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1    来源:第一财经    浏览次数:357    评论:0
导读

近日,一些龟鳖产业协会、养殖企业给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递交意见书,一些水产专家也发声称,应慎重对待上千亿产值、数百万从业人员的龟鳖产业。

  因为甲鱼,水产业界一时间“人声鼎沸”。
 
  近日,一些龟鳖产业协会、养殖企业给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递交意见书,一些水产专家也发声称,应慎重对待上千亿产值、数百万从业人员的龟鳖产业。
 
  据知情人士透露,禁食甲鱼之事已引起农业农村部的重视。在该部日前召开的一次电视电话会议上,一位高层官员专门找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员问了甲鱼的事。
 
  “大家都转起,送甲鱼上热搜!”一位龟鳖产业界人士在某微信大群里说。
 
  “禁甲鱼”在龟鳖业界炸了锅
 
  2月25日,《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该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征求意见稿的说明解释称,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为此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
 
  26日,暨南大学病原微生物研究院教授吴建国带领的课题组等也公布了在《医学病毒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认为龟类(西部锦龟、绿海龟、中华鳖)也可能是将新冠病毒传播给人类的潜在中间宿主。
 
  深圳方面的解释以及医学论文上的说法,一时间议论众多。
 
  28日下午,第一财经记者拿到惠州市渔业协会给有关方面递交的反馈意见称,甲鱼规模化人工养殖已有40多年,养殖区域非常广泛,分布在两广、两湖、江浙等20多个省区。从亲本培育,到人工孵化苗种,再到成鱼养殖,大江南北上下,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包括国内众多科研机构、高校均参与其中。作为一个人工水生养殖品种已经非常成熟。
 
  “甲鱼已经是一种全人工饲养下的与大众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种非常安全、优质的水产养殖品种,不仅不应该被列入禁食名录,反而应该提倡和鼓励养殖企业、养殖农户扩大养殖生产,为国民提供更多优质水产品。”上述反馈意见表示,倘若被列入禁食名录,意味着甲鱼牵涉到的相关行业总产值近千亿元,相关从业人员数百万人的生存和就业受到影响。
 
  “将中华鳖(甲鱼)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这让我们很困惑。”惠州市财兴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财灵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广东省龟鳖养殖行业协会在递交给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反馈意见中,更是列出了一份广东省养龟产业清单:
 
  黄喉拟水龟2438万只,产值54.86亿元;中华草龟1957万只,产值29.36亿元;中华花龟995万只,8.96亿元;三线闭盒龟37万只,产值41.63亿元;黄缘闭盒龟77万只,产值11.55亿元;黑颈乌龟28万只,产值2.1亿元;商品甲鱼6万吨,产值36亿元;6500万只龟苗,产值195亿元;深加工市场,产值19.7亿元;从业人员26.56万人。11个项目总产值合计403.3亿元。
 
  湖南省龟鳖产业协会、大湖水殖汉寿中华鳖有限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也称,中华鳖(甲鱼)是非保护类水生经济物种。甲鱼产业已成为汉寿县的五大支柱水产养殖品种之一,是汉寿县数万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手段之一。甲鱼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的应用,其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
 
  杭州市龟鳖行业协会的反馈意见反映,浙江有多个全国消费者认可的甲鱼品牌和甲鱼深加工企业,更有与甲鱼、龟鳖关联的上市公司,是浙江很大一部分农民的致富产业与生存产业。
 
  据不全统计,全国每年商品甲鱼产量约35万吨,年产值达500至600亿元,再加上苗种、销售流通、深加工、饲料等上下游产业链,年产值超千亿元,产业从业人员数百万人。
 
  根据《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甲鱼属“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24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根据各方面的一致意见,按照决定的有关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龟鳖躺枪很无辜”?
 
  对于上述龟类可能是将新冠病毒传播给人类的潜在中间宿主的说法,一些专家和相关协会也各自发表了看法。
 
  28日,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专家委员会淡水鱼组组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水产病害重点研究领域首席科学家曾令兵在微信公号“中国水产”公开撰文表示,“龟鳖不可能是新冠病毒的中间宿主!”
 
  曾令兵在这篇题为《致吴建国教授的公开信》中说,迄今为止,全世界也没有发现和报道过人鱼共患传染性疾病,因为变温的水生动物与恒温的哺乳动物生活在完全不同的环境,水生动物病毒不可能感染哺乳动物,哺乳动物病毒也不可能在水生动物体内增殖;包括龟、鳖等水产动物,迄今为止没有发现水产品与新型冠状病毒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任何直接联系。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王庆在其《龟类是新冠病毒潜在中间宿主?龟鳖躺枪很无辜,专家发文需谨慎》一文中也表示,病毒是一类严格的细胞内寄生性微生物,它的入侵、复制、包装、释放等一系列过程需要严格的条件,最常见的条件就是温度条件。
 
  “如果说人类、蝙蝠、穿山甲都是哺乳类,新冠病毒感染恒温动物尚具备这一类病毒感染、适应性变异的可能,那么龟类作为爬行类,属于变温动物,新冠病毒要正常增殖都比较困难,而且目前龟类中就没有任何冠状病毒感染的报道。”王庆说。
 
  原浙江杭州龟鳖研究所所长、高级工程师赵春光日前公开表示,野生甲鱼因在自然无控的环境中出生长大,极易携带对人类有害的病虫害和有害物质残留,所以食用野生甲鱼是有风险的,这也是不提倡食用野生甲鱼的原因。而人工合法养殖的甲鱼养殖环境必需与自然环境相对隔离,并达到人工可控,其生长繁殖的营养源也都是由人工合理配置和科学提供,所以人工养殖甲鱼的环境和投入品及产品质量都是完全由人工可控的。人工养殖的甲鱼产品更加安全卫生。
 
  佛山市顺德区龟鳖养殖协会、惠州市渔业协会的反馈意见称,水生龟类作为变温动物不可能成为病毒宿主或者中间宿主,没有互通的疾病。相关科研工作者已表明,至今还没有发现因水生龟类携带病毒而感染哺乳动物甚至人的先例。
 
  广东绿卡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麦炽铭对第一财经记者说,该公司长期从事淡水龟、中华鳖的科学研究与生产活动,已经建立了人工繁育水生野生动物的追溯和标识制度,由执业(渔)兽医申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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