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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27家医疗机构不再承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5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221    评论:0
导读

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2019年第197号通告),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名单有变化,近日,经确认,共有127家医疗机构不符合《管理办法》及2019年第197号通告要求,应从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名单中删除。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2019年第197号通告),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名单有变化,近日,经确认,共有127家医疗机构不符合《管理办法》及2019年第197号通告要求,应从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名单中删除。

  其中,广州市黄埔区红十字会医院、长龙港医院、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等114家机构未能按照有关通告的时限要求完成信息平台账号匹配工作;

  台山市端芬镇卫生院、台山市白沙镇中心卫生院、台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2019年未开展有关工作,且未能按照有关通告的时限要求完成信息平台账号匹配工作;

  江门市蓬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兴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门美年大健康万达门诊部等4家医疗机构自愿提交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撤销申请。

  即日起上述机构不再承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

  另外,又有一些符合规定的新机构纳入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机构名单内。

  经审核,广州东仁医院、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卫生院、广东省干部疗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等19家医疗机构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纳入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机构名单内。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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