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0年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严查非法转基因种子。
该《方案》对河北、内蒙古、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7省(区)进行点名,尤其提到辽宁省、吉林省,要以杂交玉米种子为重点,狠抓品种审定、基地制种和种子销售等关键环节,严查生产主体、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权属及亲本来源、制种田块转基因成分。
春秋两季是种子市场交易旺季,大田作物中的玉米、水稻、大豆种子交易集中在春季。东北三省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是玉米、大豆的主产区,全国粮食总产逾五分之一来自东北三省。
非法转基因种子现象曾不时出现。2018年3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的通知》提到,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转基因种子和非法种植转基因农作物行为。
2018年6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2016年3月发生的非法制种转基因玉米案判决书,该案中涉及的转基因玉米种子“金庆707”是由吉林省金庆种业研发的品种。
2019年3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2019年全国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中,也同样提到了“辽吉黑和陕甘新等省区要围绕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玉米种子”专项治理。
一边是非法转基因种子屡禁不止,另一边是获批生物安全证书的国产转基因品种迟迟无法上市。
2009年,原农业部向国产转基因玉米、水稻发放安全证书,这是国家首次在主粮领域向国产转基因作物拟批准颁发安全证书。根据法律,安全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2014年8月17日,两张转基因抗虫水稻、高植酸酶玉米安全证书到期后,也均得以续签。2020年1月20日,农业农村部公示期结束,两个转基因玉米品种获批生物安全证书。
转基因主粮迟迟无法产业化的原因,产业界认为原因在于“品种审定”一直没有明确。
于2016年8月15日施行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附则中专门提到,转基因农作物(不含转基因棉花)品种审定办法另行制定。然而,目前未见明确审定办法。这意味着,已经获批生物安全证书的国产转基因品种,始终无法正式产业化。
但政策制定层面认为,转基因产业化的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此。
2016年11月10日,原农业部科教司转基因生物安全与知识产权处副处长、现农业农村部科教司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办公室处长张宪法在北京理工大学等主办的“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发展、挑战及政策研讨会”上明确表示,如果满足五大条件,转基因作物的品种审定制度不会成为产业化的障碍。
这五大条件:第一条就是要确保安全,拿到安全证书;第二条是生产发展急需,前几年也批了几个品种的证书,比如番茄、辣椒等,但是生产上没有推广,那就是不急需;第三条是技术比较成熟;第四条是公众可接受,我们的推广路线图是先发展非食用、然后发展间接食用、最后发展食用;第五条是对出口贸易不能形成大的影响;这是因为我国水稻、米制品的出口,特别是出口欧盟遇到阻力。
值得关注的是,“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到,“推进新型抗虫棉、抗虫玉米、抗除草剂大豆等重大产品产业化”。今年正是“十三五”的最后一年,再不推进,恐怕无法兑现规划目标。
考虑到“品种审定”是品种走向产业化的必经程序,今年2月21日,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0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要点》特意提出,修订《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这意味着,《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要面临新的修订。
一位业内人士称,今年存在草地贪夜蛾的威胁越来越现实,而前期科学研究已经表明国产转基因玉米对其具有很强的毒杀作用。
当前,我国批准种植的转基因作物有抗虫棉和抗病番木瓜。此外,我国还批准了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等5种国外研发的转基因农产品作为加工原料进入国内市场。
产业及研究领域一些人士多数认为,应当加快转基因农作物的商业化种植,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应用。
种种迹象表明,获批生物安全证书的转基因玉米产业化的契机或将到来。
此前,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就提到过推广转基因作物“非食用—间接食用—食用”的路线图,首先发展非食用的经济作物,其次是饲料作物、加工原料作物,再次是一般食用作物,最后是口粮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