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疫情期间对较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审批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暂行)》,在全省率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为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此次试行的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适用于风险较低,工艺相对简单,食品安全可以通过消费者自我判断、企业自律和市场竞争有效保证的食品类别,包括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 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 、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 、非发酵性豆制品、茶叶、食糖分装等5类较低风险食品。疫情期间,新申请上述类别食品的生产企业公开承诺其生产加工条件符合法定要求,申请材料经受理部门形式审查合格,即可当场制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实现疫情期间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的要求。
此次试行,是对食品生产许可从“重审批”向“重监管”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市场监管部门将在疫情解除1个月内,组织实施全覆盖的现场核查,如发现企业未履行承诺,不能满足许可条件的,将督促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要求的将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