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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出台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9    来源:中国质量报    浏览次数:200    评论:0
导读

2月28日,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铜川市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

  本报讯 2月28日,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铜川市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密切配合,相互衔接。《责任清单》明确,铜川市纪委监委对食品安全事件中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处;铜川市委政法委负责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铜川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责任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的要求,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各自的责任,如铜川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责任清单》明确了铜川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监管部门负责的10个方面工作。具体涉及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应急体系建设以及组织指导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诚信体系建设;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食品安全违法、侵犯食品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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