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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牛奶未优惠 超市向消费者10倍赔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3    来源:华商报    浏览次数:523    评论:0
导读

今年1月份胡先生在安康市解放路华润万家超市购买鲜牛奶时,看超市“金典牛奶”区域挂着买二送一的标识,上面广告词写着:金典纯牛奶特价53元,买二赠一折合35.33元一提,于是就提了三箱牛奶放进购物车,结账时也没在意,结果回家看购物小票时才发现超市将三箱牛奶做全价收款,无任何赠送或者打折优惠的痕迹。

  近日,安康市民胡先生向华商报记者讲述了他在华润超市购物时遭遇的一段不愉快经历。
 
  胡先生向华商报记者反映,今年1月份他在安康市解放路华润万家超市购买鲜牛奶时,看超市“金典牛奶”区域挂着买二送一的标识,上面广告词写着:金典纯牛奶特价53元,买二赠一折合35.33元一提,于是就提了三箱牛奶放进购物车,结账时也没在意,结果回家看购物小票时才发现超市将三箱牛奶做全价收款,无任何赠送或者打折优惠的痕迹。
 
  胡先生发现问题后,先后找过华润万家超市两个工作人员沟通此事,结果都不了了之,胡先生说:“他们就告诉我,说我选取牛奶时,商场促销人员不在场,不是工作人员拿给我的,所以结账就没有优惠。他们不仅不积极帮顾客解决问题,还一直在推卸责任,对此我很不满意。”
 
  3月5日下午4点,华润万家活动负责人吴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金典牛奶的赠品虽然也是等量等价的金典牛奶,但是贴有“赠品”字样的标识,结账时就可以不扫条形码不入账。之所以跟胡先生发生这样的误会,是因为他拿的三箱牛奶都不是促销品,所以收银员在扫码时入账就收取了全价。
 
  吴女士表示,误会发生后,曾与顾客商议可以退货退款,或者为其更换赠品牛奶给他退款53元,对方都没有答应。会继续联系顾客商议处理方法,争取让顾客满意。
 
  当天下午5时许,胡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华润万家已经按规定同意十倍赔偿,将530元现金给我了,非常感谢你们帮我维权。”
 
  对此,安康市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活动期间,商场工作人员没有按规定给顾客优惠,说明超市在工作中有所疏漏,存在误导顾客的嫌疑,顾客有权举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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