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乳制品5大类食品127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粮食加工品2大类1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凤翔县文昌巷惠侠好心情纯净水店销售的标称宝鸡好友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心情牌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陕西泾阳恒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恒润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标称泾阳县甘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甘泉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淳化宏淏饮品服务部销售的标称咸阳清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标称柞水县秦露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秦露山泉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柞水县下梁镇秦巴山泉送水站销售的标称柞水县秦露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秦露山泉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标称延安全家福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全家福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标称华阴市方圣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方圣山泉天然甘甜+图形)牌方圣山泉纯天然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横山县富民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定之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定之荞+图案)牌石磨苦荞米,1批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陕西定之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神木市生旺枣恋农产品销售部销售的标称陕西神木县四妹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妹子+图案)牌精品小米,1批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