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超市贴错标签闹乌龙 一袋枸杞赔5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5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浏览次数:964    评论:0
导读

在小区门口的超市购买了一盒“散装枸杞”,回家后发现包装盒上简易标注的生产日期显示已过期。

  在小区门口的超市购买了一盒“散装枸杞”,回家后发现包装盒上简易标注的生产日期显示已过期。

  王先生遂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为由将其诉至昌平法院,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1000元。

  庭审中,超市辩称散装枸杞的包装盒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识是“散装花生米”的,生产日期是2018年12月23日。是由于超市刚开业,工作人员忙乱中将花生米的标识错误贴到了枸杞盒上,并非过期产品,超市还出具了枸杞的进货证明。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进货证明进行审查,并核实了超市的开业时间,能够确定超市属于错贴标识,“散装枸杞”没有过期。

  最终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超市向张先生赔偿500元。

  法官提示,作为超市商家,要加强商品的管理,尤其是针对一些散称的、小件的食品,更应重视日常检查,确保食品与标签准确对应,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避免出现贴错标签的乌龙事件,更不能将过期食品销售给消费者。

  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采购商品时,需认真查看标签,如果买到过期产品,记得保留相关证据、票据,积极与销售者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诉讼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003/15/59308.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