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南宁3月16日电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对城区部分市场、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排查。
该院在排查中发现,部分商家对散装食品及预包装食品未按规定标明食品标签,一些在售的散装瓜子、核桃、香菇等干货未实行预包装,而部分消费者在选购时习惯挑选或试吃后再购买,存在病毒通过唾液、接触传播的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与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调查组,一同走访检查邕宁商场内的散装食品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现场磋商。就食品安全存在隐患问题,该院建议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有条件的店铺提出食品销售包装要求,即可以实行预包装销售,对未标明食品标签的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要按规定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食品信息贴置标签。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规范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行为。
此次联合调查不仅实现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快速保护,更加强了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双方通过相互协作、加强配合,共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法律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