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在我省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6类349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检验合格样品34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2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92批次,豆制品48批次,乳制品48批次,蔬菜制品20批次,调味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安新县建设大街新京客隆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芹菜,毒死蜱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行唐县众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氟虫腈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顺平县红星肉铺销售的猪肾,土霉素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4.河北家家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喜悦店销售的鲤鱼(一等),地西泮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316.xlsx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