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7日讯 日前,维维股份(SH:600300)因此前披露的拟以1.8亿元购买关联方房产相关事项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要求维维股份对房产及交易资金具体情况予以充分披露。
13日,维维股份披露了关于拟收购维维印象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部分房地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维维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根据徐州市新城区的总体规划,公司总部所在地需搬迁,公司拟收购维维印象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印象城”)的维维大龙湖L7-4独栋商务综合体。
由于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集团”)持有维维股份15.91%的股份,同时维维集团持有维维印象城100%的股份,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3日披露的公告同时显示,相关房产的账面开发成本1.38亿元,评估值为1.82亿元,较账面值增值0.45亿元,增值率为32.48%。本次交易价格拟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为1.8亿元,较账面值增值0.42亿元,增值率为31%。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维维股份补充披露:上述房产开发成本主要项目的具体构成及金额,并说明相关成本费用构成是否与当地可比房产项目相一致;标的房产前期主要开发进展和目前开发状态,预计竣工验收及可投入使用时间,后续开发和竣工验收是否存在风险或障碍;结合所处位置可比较物业市场成交价格等,具体说明标的房产的评估定价公允性。
维维股份2019年三季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9.31亿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36.76亿元,财务费用1.5亿元。此外,预付款项期末余额4.73亿元。
上交所同时要求维维补充披露:公司货币资金的主要构成及金额,如存在资金受限情况,请说明受限原因及金额,并说明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公司与股东维维集团之间的债权债务、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是否存在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