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省食品安全工作,江苏省政府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情况。
江苏省食安办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田丰在对实施意见解读时强调,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实施举措、组织保障等作出了部署,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着眼2020年、2025年、2035年3个重要时间节点,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提出了坚持“四个最严”,全面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坚持综合施策,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坚持统筹协调,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组织保障。实施意见充分结合了江苏实际,既有共性特征,也有个性特点。
根据实施意见的5个特点,田丰指出,实施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既总结固化了近年来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又结合新形势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既着眼治标、部署了解决突出问题的攻坚行动,又注重治本、提出了长效制度机制建设任务,形成了系统完备、路径清晰的“操作指南”。食品产业链条长,风险点源多,需要源头严管、过程严控。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食品标准制定、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实施意见从群众最关心、最担忧、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保障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施意见注重综合施策,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能力、推进社会共治等多个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加快推进江苏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意见突出强化党政同责和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加强跟踪督办、督查考核,通过压实各方责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田丰通报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近期疫情防控情况。他指出,各地各相关部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支持食品企业复工复产,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食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供应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