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43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4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和微生物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康泰嘉园店销售的标称泸州市华田酒厂生产的老窖酒(生产日期2016-12-7),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大庆市红岗区兴佰客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长春市法兰红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冰酒(生产日期2019-3-1),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克山县天瑞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石家庄伊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泡爪(生产日期2019-9-5),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