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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4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42    评论:0
导读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1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1批次(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ac.nifdc.org.cn/),涉及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沾益龙华凤来农贸市场智学蔬菜摊销售的菠菜,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沾益龙华凤来农贸市场平价蔬菜摊销售的菠菜,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漾濞彝族自治县市场服务管理中心王华美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兰坪汇景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超标。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云南宅鲜配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阿土土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昆明万宏路分店销售的活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6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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