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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30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41    评论:0
导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16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19〕2463号),涉及重庆市城口县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16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19〕2463号),涉及我市城口县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抽检的重庆美缀美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白市译酱卤烤鸭麻辣味(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595930341,生产日期为:2019年9月15日);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20年3月17日,重庆市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美缀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约谈,通报了抽检不合格情况,查验了该公司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经检查,该公司索取了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进货单据。2019年9月18日,该公司从重庆上皇鸭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白市译酱卤烤鸭麻辣味10袋(规格600g/袋,单价28元/袋),产品货值金额280元,目前已销售完毕。

  重庆市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指导该公司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进货查验过程控制,严禁销售不合格产品。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美缀美食品有限公司在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主动配合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启动召回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的规定,重庆市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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