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1期)、《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2期)、《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3期)、《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5期),涉及苏州市部分企业。近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水果蛋糕、卷蛋糕、留香芝士蛋糕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9年第41期)涉及苏州市吴中区木渎玉升食品店经营的标称苏州福临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上述企业生产、经营的卷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通告》(2019年第43期)涉及上述企业生产的留香芝士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在生产方面,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苏州福临园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42.7元,处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在经营方面,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玉升食品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42元,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蜂蜜3批次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9年第42期)涉及苏州山町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2批次,培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要求。初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通告》(2019年第43期)涉及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欧德福商业管理望亭加盟店经营的标称苏州山町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1批次,培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在生产方面,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苏州山町蜂产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88.12元,处罚款111286.6元的行政处罚。在经营方面,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相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欧德福商业管理望亭加盟店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黑珍珠瓜子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19年第45期)涉及苏州市吴中区城区柒好食品店经营的标称苏州市奕之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珍珠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在生产方面,针对企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苏州市奕之园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黑珍珠瓜子两箱,没收违法所得420元,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在经营方面,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吴中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苏州市吴中区城区柒好食品店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