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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01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49    评论:0
导读

为保障全省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按照2020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和“抗疫专项监督抽检”工作部署,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158批次食品开展监督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0大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食品155批次、不合格食品3批次。

   为保障全省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按照2020年“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和“抗疫专项监督抽检”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158批次食品开展监督抽检,涉及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0大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食品155批次、不合格食品3批次(见附件2),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超标等。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尔滨市道外区易飞便利服务部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0年2月14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哈尔滨市道里区可欣水果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0年2月14日),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恒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0年2月15日),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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