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正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1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03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0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肉制品、蛋制品、饮料、水产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共6大类食品共300批次样品,发现饮料、水产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共10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微生物污染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肉制品、蛋制品、饮料、水产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共6大类食品共300批次样品,发现饮料、水产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共10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微生物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6大类食品共300批次样品。其中,肉制品78批次,合格78批次;蛋制品69批次,合格69批次;饮料59批次,合格52批次,不合格7批次;水产制品50批次,合格49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29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1批次;速冻食品15批次,合格14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沃尔玛(江西)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萍乡绿茵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海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永修县好洽咖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汇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乳,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抚州市临川区飘雪冷饮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河南佳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黄包,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高安市小南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山露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弋阳县华明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省弋阳县华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康源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贵溪市宇莎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贵溪市六感饮用天然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六感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5、由泰和县丽君桶装水经销部销售的,标称江西国兴集团百丈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百丈泉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由玉山县农怡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玉山县农怡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7、由万载县小谢矿泉水店销售的,标称江西九怡养生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竹山洞牌养生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8、由新余市欣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宜春市玉溪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4月1日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004/03/61368.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