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大三点蟹,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蓝花母蟹,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海南旺豪时代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中红花蟹,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1.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