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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2号(关于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07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669    评论:0
导读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中国新疆库尔勒和阿克苏地区香梨输往美国及其管辖领地系统控制措施工作计划》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中国新疆库尔勒和阿克苏地区香梨输往美国及其管辖领地系统控制措施工作计划》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现将中国新疆香梨出口美国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3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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