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 4月7日,天眼查数据显示,日前,娃哈哈成立了跨境电商公司——杭州娃哈哈宏振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跨境电商”)。这是3月底娃哈哈成立电商公司后,在该领域的再一次布局。业内人士认为,电商已经成为主流消费方式,作为一个数百亿规模的食品企业,娃哈哈需要在电商领域有所布局,否则将失去部分消费群体,同时,成立电商公司也是娃哈哈在管理、生产、营销等层面进行数字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娃哈哈跨境电商为娃哈哈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并未涉及食品领域,而是涵盖互联网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等,法定代表人为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同时宗庆后任娃哈哈跨境电商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成立跨境电商公司是娃哈哈在一个月内第二次在电商领域布局。3月24日,娃哈哈斥资2亿元成立了杭州娃哈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同为宗庆后,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视频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等,同样由由娃哈哈商业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对于在电商领域的布局,娃哈哈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目前尚没有可对外公布的内容。
虽然娃哈哈方面对电商业务并未有过多表态,但宗庆后的态度近年来却有所转变。2014年,宗庆后认为未来电商有可能会回归实体形态,娃哈哈是否涉足电商,还在考虑当中。到2018年初,娃哈哈推出了线上微商城,销售天眼晶睛,宗庆后的态度也改为“我们不抵制电商,也不拥抱电商”。
对于多次成立电商企业,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认为,娃哈哈成立电商企业目的是尝试多种经营方式,拓宽触达消费者的机会,通过跨境电商进口国外产品,能够依托自身渠道规模优势,赚取更多差价。
目前,随着“90后”“00后”等消费人群的崛起,线上销售占整体销售的比例持续增加,其中跨境电商发展也较为迅速。数据显示,1-2月,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2万亿元,同比增长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1.5%;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26.4%和7.5%。同时,在跨境电商领域,2019年1-11月,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则增长了25%,我国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增至59个。
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商是在消费数字化的趋势下应运而生。在这样的背景下,2019年,宗庆后认识到,娃哈哈要积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潮流,利用数字技术推动企业进行创新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娃哈哈的数字化可以归纳为企业管理信息化、生产智能化、营销数字化三个部分。其中,营销数字化让企业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推动行业模式升级。
业内人士认为,“布局电商领域,是娃哈哈探索顺应数字化发展的举措之一,是其打破原有相对老化经营模式的具体方式,但效果尚难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