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临期、过期食品监督检查。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食品销售者要及时对贮存或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查,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对临期食品加强管理,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食品销售者设定专区保存。对超过保质期食品要及时下架,专区保存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误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再行销售。对超过保质期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包装一并销毁),保留处理记录和影像资料并保存两年,必要时食品销售者要及时通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二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针对销售者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管理、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监管任务,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要求的食品销售者,依法严格查处,并及时追查问题食品的来源和流向,涉及其他辖区的,要及时报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食品销售者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再次生产加工食品,以及使用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列入食品经营“黑名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违法经营者形成有力震慑。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多形式、多途径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有效震慑违法分子,推动食品销售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截至目前,该市共监督销毁过期食品共计2000多公斤。(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