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方标准管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2019〕48号)要求,对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地方标准进行清理和废止。经研究,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决定拟终止29项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有关项目申报单位于2020年4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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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