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正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防疫期间重点食品专项(第一阶段)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09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40    评论:0
导读

为加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含网络抽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类食品2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为加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含网络抽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4类食品2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六安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山东省龙口市作强果业有限公司经销的老姜(网络购买食品),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第二分公司(合肥)经销的、肥东县山农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供应的山农土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第二分公司(合肥)经销的、安徽省霍邱县华旺蛋鸡养殖家庭农场供应的汐悦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第五分公司(合肥)经销的、安徽省霍邱县华旺蛋鸡养殖家庭农场供应的汐悦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004/09/61866.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