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4月11日消息 2020年是长江流域实施阶段性禁渔期制度的最后一年,上海市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发布了《关于上海市实施长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明确自2020年起,上海市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其他长江干流水域实施常年禁捕。
为统筹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和禁渔期执法监管工作,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安全,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渔政、公安、海事、海警等部门联合开展长江口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
4月9日下午,上海市出动警用直升机进行空中巡查。副市长彭沉雷、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祝平、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张国坤、一级巡视员王国忠等参加督导。
直升机先后飞行至宝山、崇明管辖水域,长江刀鲚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北港水道,江苏启东连兴港,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横沙东滩水域,九段沙湿地保护区水域,浦东新区管辖水域上空,查看全面实施打击非法捕捞情况。
多年来,因长江口水域面积广阔、管理部门众多、水域情况复杂,外来渔船、“三无”船舶非法捕捞一直是困扰上海市渔业管理的难题。随着上海市长江常年禁捕的逐步深入,“三无”船舶、外来渔船出现了向长江渔业管理线以东水域聚集并从事非法捕捞的现象,上海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19年9月市政府召开了“长江禁捕管理工作会议”,专题分析上海市长江口水域管理所面临的形势,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集中沿江5个区及各相关单位,全面实施长江口水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从空中巡查情况来看,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情况已较往年大有改观,大部分水域“三无”船舶、随意布设网具等情况已经鲜见。彭沉雷充分肯定了上海市长江口水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并详细询问了长江资源养护、退捕渔民权益保障、非法捕捞人员构成和处置程序、陆上管控机制等情况,要求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保持高压态势,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江口水域生态持续好转。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处处长周建敏介绍,截至今年2月5日,上海市共清理整治外来渔船、“三无”船舶聚集点56处,外来渔船、“三无”船舶2011艘(其中驱离1381艘,拆解“三无”船舶630艘),初步实现了陆上无“三无”船舶建造和销售非法渔具窝点,港口、港汊、滩涂、江河岸边无“三无”船舶停泊的阶段性目标,目前正通过封港关闸等措施建立陆上管控机制。
据悉,4月8日,上海市已出动警用直升机进行空中巡查一次,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副主任赵依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有关同志参加巡查。巡查中的影像资料、标记点位等信息将共享到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后续将通过各相关区及渔政、海事、海警、公安等密切联合,及时定位和打击,落实长江禁渔期管理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长江口水域生态安全管理,彻底扭转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三无”船舶违规行为高发的严峻形势。